会上,进一步解读了《机科股份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细则》(党字〔2018〕23号)。《细则》中明确了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内容。按照《细则》要求,成立了机科股份意识形态及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,明确了工作任务。
刘新状书记在总结发言时强调,公司上下各级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及宣传工作,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,发展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,加强内容建设,做到正能量充沛、主旋律高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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